| 山东省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发展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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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20 14:00 文章来源:济宁市外经贸局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一、目的意义
1、实施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快西部开发,促进区域共同发展,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了积极进展。西部地区资源和市场等比较优势突出,发展潜力很大;东部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土地空间、环境压力、劳动力成本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开发区作为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通过东西联动合作可以有效缓解资源环境
压力,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优势互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和谐发展。
2、实施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发展是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措施。实施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西部开发区可以借鉴东部开发区的管理经验和模式,充分利用东部开发区在招商引资、资本、信息、人才等方面优势,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整合现有产业及嫁接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工业化进程。东部开发区可以较好地缓解困扰经济发展的瓶颈压力,通过产业转移,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承接国际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增创新优势,提升竞争力,带动东部地区产业优化升级。
3、实施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发展有利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整体竞争力提高。随着我省开发区发展速度加快和质量提高,开发区面临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实施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通过优势互补,充分调动共同发展的积极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新发展思路,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开发区整体健康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4、市场化运作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东西开发区自愿合作为前提,运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联动合作的开发区在工作人员挂职交流、项目引进、合作方式、企业注册、税收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由双方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协商解决。
5、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西部开发区在土地、劳动力、水电、市场等方面比较优势,东部开发区在功能、管理、信息、规划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方面比较优势,找出产业转移、项目对接、人才交流的最佳结合部,实现东部与西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6、多元联动原则。东部开发区可以在具备条件的西部开发区建设“区外园”,实行“飞地”式整块开发、包片开发、定点开发。支持东部开发区区内企业裂变扩张,将配套产业基地转移到周边地区或西部开发区集聚发展。支持东西开发区在人才交流、劳动力转移、规划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7、绩效挂钩原则。充分调动联动合作双方的积极性,把合作、互惠、双赢作为联动合作的落脚点,使开发绩效与利益分配相结合。
8、集约开发原则。按照布局集牛、产业集聚、建设集约的原则,以优势资源为依托、骨干企业为龙头、重大项目为支撑,通过产业的上下游延伸配套,推动各种生产要素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集聚,提高集约发展水平。
9、可持续发展原则。坚持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按照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节约使用水电和土地等资源,确保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促进措施
10、签订联动合作协议。双方通过签订<<联动合作协议》,明确联动合作发展的利益分配,保证联动合作的长效性,实现双赢。
11、营造对口合作的良好环境。各级外经贸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东西开发区的产业特点和优势,引导和帮助东西开发区建立多种形式的对口合作关系。
12、搭建招商引资联动合作平台。省外经贸厅在境内外组织的各类招商活动,优先吸收对口合作开发区参加,同时定期组织以对口合作开发区为主体的招商推介活动。发挥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作用,为对口合作开发区介绍客户、推荐项目,提供招商支持。
1 3、实行人才联动。对口合作的开发区之间,可采用互派人员到对方拄职锻炼的方式,相互学习借鉴,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管理理念和招商服务理念,为联动合作打好人才基础。
14、加强企业用工培训。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西部地区劳动力技能教育和岗前实用技能培训扶持力度。西部地区有关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可根据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实行“订单式”培养,为联动合作的开发区提供技能人才。
15、争取有关政策支持。为促进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健康发展,争取省政府对联动合作的开发区在用地指标、耕地补充、金融信贷、企业用水用电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和措施,给予联动合作开发区重点支持。对开展联动合作的西部九市(枣庄、济宁、泰安、莱芜、德州、临沂、聊城、滨州、菏泽)开发区,符合《山东省西部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实施办法》(鲁财企正2007)9l号),具备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条件,省财政给予重点支持。
四、组织领导
16、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是一项新的尝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利于开发区共同健康发展、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7、省、市外经贸部门具体负责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发展的促进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对口开发区联动合作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联动合作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各级外经贸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的重要意义,把东西开发区联动合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推动全省开发区整体发展上层次、上水平。
18、联动合作开发区管委会之间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制定促进产业转移、加快开发区发展建设的相关措施,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联动合作发展的良好环境。参加联动合作的开发区要明确具体部门,责成专人负责,抓好《联动合作协议》的跟踪落实,做好对口衔接服务,共同努力扎实推进联动合作工作。 |